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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8日--黨產會穿鑿附會,入人以罪

5月28日--黨產會穿鑿附會,入人以罪

黨產會穿鑿附會,入人以罪

黨產會官網在24日放上中國國民黨中央組織改造委員會民國41年9月1日的會議紀錄,有關加強發揮婦女對反共抗俄力量之貢獻,意圖以此來證明婦聯會是國民黨的附隨組織,穿鑿附會,盡情羅織,可謂「欲加之罪,何患無辭」,婦聯會表示嚴正抗議。

經查,民國38年政府播遷來台,為防止中共武力犯台及滲透顛覆,宣布戒嚴,成立「中央組織改造委員會」,為國民黨最高權力機構。在當時黨政合一的情況下,其規劃具有全國性的效力,所有人民與團體均在其覆蓋之下,舉凡公會、漁會、工商、青年、婦女團體等都訂有總動員工作實施辦法。

在「健全婦女團體基層組織加強黨的領導推行總動員工作實施辦法」中,分為「健全婦女團體組織」及「加強黨的領導」兩大部分。與國民黨關係密切的,是列在「加強黨的領導」部分,包括「省縣市黨部應迅即調整或加強婦女運動委員會」、「省縣市(局)鄉鎮(區)各級婦女會」,還有「各級婦女運動委員會及婦女會中之黨團」等。

而婦聯會係列在「健全婦女團體組織」部分,其中只有一款寫道「中華婦女反共抗俄聯合會所屬縣市之分支機構及工作隊,應愈健全其組織,以加強發揮婦女對反共抗俄力量之貢獻」。蓋當時「反共抗俄」為全國求生存發展一致性的目標,最高權力機構要求全國各個團體發揮「反共抗俄」力量,與是否為國民黨附隨組織毫無關係,硬要以此所謂證據「入人以罪」,誰能接受? 婦聯會重申,婦聯會係自主之婦女團體,內部並無國民黨黨團,所作所為係依循創立宗旨,進行愛國敬軍、服務社會的各項業務。黨產會「先射箭再畫靶」,先逕行認定本會為國民黨的附隨組織,再以斷章取義穿鑿附會的方式提出所謂證據,其行徑與歷史上的文字獄或東廠何異?蔡政府縱容行政機關如此濫權,又豈是民主進步的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