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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6日--婦聯會會員代表大會後發表聲明

10月16日--婦聯會會員代表大會後發表聲明

婦聯會聲明稿

本會目前所有委員均係依章程第十二條規定,經常務委員會議通過後所聘請。本會亦於今年10月1日向會員代表大會出席者,包含常委、委員、及分會代表寄出本次會員代表大會之開會通知,一切召集程序均屬合法,潘維剛委員表示本次會員代表大會會議通知未依法於會議前15日送達會員代表、有多位會員代表未收到會議通知、有部分會員遭免除會員代表資格,及部分會員代表今日到達現場遭阻擋云云,均非事實。


今(16)日之會員代表大會,所有議程於討論前均經本會律師作出詳細說明,針對是否轉型為政黨之議案,亦經會員代表充分討論,惟有部分委員刻意鬧場,方有委員提出停止討論逕付表決之動議,並經與會代表多數同意後進行表決,結果以9票贊成、61票反對之壓倒性票數否決轉型為政黨之議案,足見多數會員不願意本會轉型為政黨,絕無潘維剛委員所稱主席強渡關山、欠缺民主風範之情況。

至於潘維剛委員稱本會所有律師都認為轉型為政黨才能繼續與黨產會與內政部進行法律訴訟云云,不僅毫無根據,亦非事實,所稱相關訴訟無以為繼云云,亦屬臆測,並不可採。倒是潘委員兩年來未曾參與本會任何活動,卻於會員代表大會現場大放厥詞,積極爭取轉型政黨,其動機究係關心本會未來,抑或另有所圖,實在啟人疑竇。